校级政策文件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方案


吉林艺术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方案

根据吉人联字【2008】76号关于《2008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文件通知精神,今年我院对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结合”改革,为使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结合”的工作有序、顺利的开展,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理念,以科学的人才观为指导,努力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的体系,进一步强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本着有利于优秀人才的引进;有利于拔尖和创造性人才的发掘;有利于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的方针。按需设岗,科学评价,合理聘任,积极稳妥地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合一”工作的开展。

二、改革的原则

(一)坚持科学设岗、竞争上岗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和谐、保证重点的原则;

(四)坚持思想道德评价与专业技术评价统一的原则;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从2008年开始,我院对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实行“评聘结合”。在评聘公开的基础上,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规则,改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双轨制为单轨制。在并轨过程中,逐步理顺新老关系,转变专业技术的评聘机制和管理机制,最终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管理。

四、改革的范围

2008年9月30 日前 在编在岗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一)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不再报送省相关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评审,改由学院自主在省人事厅、省编办核定的编制及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实行评聘结合。评聘结果报省人事厅、教育厅审查备案。

(二)其他系列如图书、档案、经济、会计等系列由学院依据岗位数额及岗位设置评审拟聘人选并推荐申报,送省各相应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评审,对通过省级评审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学院聘任。

五、改革的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8年8月29至9月15)

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根据专业、学科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制定各竞聘岗位数额、岗位任职条件。

(二)实施阶段(2008年9月15 日---10月20日)

1 组建学院及各分院二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

2公布拟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数额及岗位任职条件。

3 应聘人员向学院及各分院评聘委员会提出个人申请。

4 学院人事、教学及科研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予公示。

5 学院评聘委员会负责对所有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评聘。

6 对评聘结果进行公示。

7 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人事厅审核备案。

8 签订合同,颁发聘书。

(三)总结阶段(2008年10月21日----10月31日)

首次自主评聘工作结束后,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多种形式征求参聘人员对“评聘结合”改革工作的意见,对整个评聘工作进行总结。对政策规定,工作程序等做出客观的评价,特别要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办法,为以后的评聘工作打好基础。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领导,保证此项工作的平稳推进,学院决定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刘德翔(研究员、党委书记)

冯伯阳(教授、院长)

成员:马学谦(教授、副院长)

韩春雨(研究员、党委副书记)

王立祥(副研究员、纪委书记)

石霞(副教授、组织部长)

岳川(副教授、人事处长)

秘书:段凯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

七、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对这项改革工作十分重视。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保证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提高认识。要加强对上级制定的自主评聘精神的学习与领会。此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要吃透精神掌握政策,按原则办事。

(三)加强宣传。专业技术职务的自主评聘以及评聘合一是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政策性强、内容复杂,受到教职工高度关注的一项与职工利益紧密相关的工作。因此要采取一切方法将本次改革的政策、程序、办法向广大教职工宣传,使教职工加深对改革的目的、意义的认识,确保本次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四)严格监督。本次评聘中参聘人员的材料一律公开并予以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坚决取消其评聘资格,如果学院各级评聘委员会人员及各职能部门人员出现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上一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工作实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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