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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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现将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

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为经高等学校确认的任职和拟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符合《教师法》规定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采取“网上报名”(以下简称“网报”)形式在网上提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注册并按要求录入、提交信息。其中,“任教学科”一般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相符。“档案号”由学院人事处负责统一编排。

网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

网报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10月12日。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要真实、有效,且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申请人申请的任教学科要与申请人提交的合格学历专业名称一致(网上填报找不到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任教学科名称时,选择与所学专业最相近或相关的任教学科名称);

3.录入项目不得空项。除“受委托高校意见”项外,其他项目均不得空项,如实录入。

二、提交申请材料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方式。申请者完成网报后,本人于10月20日—10月28日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报名系统关闭将无法进行网报和现场确认。

(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其中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同时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依据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发改价监联函字[2009]8号),收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1.身份证原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通过实名核验的,不再提交身份证原件);

2.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3.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详见附件一:《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参加2022年岗前培训及考试人员暂不提交)或《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纸质版、电子版证件照各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并在纸质版照片背面下方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

三、体格检查医院的指定

吉林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指定体检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健康体检中心,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478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D区二楼治未病中心(红旗街欧亚商都同侧)。

申请材料报送地址:表演校区A座一楼人事处103室

联系人:王老师 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618282,0431-85618256

人事处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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