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5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吉人社办字[2015] 54号)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申报条件人选共计57人,其中正高级14人(含会计系列1人),副高级30人(含图书系列4人,工程系列1人),中级13人(含同级转职1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正高级:
于一丹 缪肖俊 于冬波 李 际 董 唯 左 钢 冷 炎 李高华 潘 薇 郝丽娟 梁 燕 屠志芬 刘振华
李庆河(会计系列)
副高级:
刘海峰 张铁静 陈 静 鞠曼丽 王麒钧 岳 琳 太清华 刘相辰 吴 岩 彭智尧 傅皓玥 杜 宇 张军梅 尹丽华 刘晓强 张 帆 李 彬 李新苗 范 宇 赵去非 赵 扬 孙达科 李瑞娜 刘 宁 朱 帅 于 湃(图书系列)
丛 臻(图书系列) 张姝婷(图书系列) 陈建新(图书系列)
王 浩(工程系列)
中 级:
邢一林 项 菲 高 谋 张舰心 李 巍 金 妮 崔 姗 穆瑞鹰 王 镝 高冬萌 李 洋 朱 妍
姜 通(同级转职)
(此公示表按所在单位姓氏笔画排序)
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7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反映。
电话:85618269(纪检委);85618256(人事处)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吉林艺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130021
电子邮箱:jlartrsc@163.com
吉林艺术学院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