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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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5 年度“长白山学者”和“长白山技能名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精神,发挥高端人才在高教强省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长白山学者”和“长白山技能名师”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基本条件

1.学风严谨,科学道德规范,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业务组织领导能力。 

2.具有战略性思维、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近5年取得的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下列中的两项条件:①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学术成果。②发表被 SCI、SSCI,CSSCI 等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高水平系列论文。③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④主持科技成果转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⑤政策建议报告被政府部门采纳后,取得明显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具有博士学位,教授或其他相应职称,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4.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现职高校副校级以上领导不参加申报。

(二)全职“长白山技能名师”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事业心强。具有团队精神,诚心传授技艺。 

2.中华、省级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术能手,国际、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等。 

3.申报当年,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可适当放宽。

4. 现职高校副校级以上领导不参加申报。

二、聘任程序 

1.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学校人事处统一汇总。

2.学校组织相关专家或由校学术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遴选,严格把握标准条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一周。

3.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全省高等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高等学校与拟聘任人选签订合同,履行聘任手续。 

4.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公布年度聘任结果,颁发“长白山学者”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证书,并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长白山学者”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评选结果及相关内容应通过省级或省级以上多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申报材料 

(一)“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申报材料

1.“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8份(不另加封皮,单面打印并胶装),同时报pdf格式电子版。

2.佐证材料2份,胶装成册,统一封面(请联系人事处),佐证材料包括: 

(1)佐证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或国外居住证、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复印件;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授权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推荐人选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所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二)全职“长白山技能名师”申报材料

1.“长白山技能名师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6份,同时报电子版 。

2. 佐证材料2份,胶装成册,统一封面(请联系人事处)。 

3. 技能展示视频一份。视频内容应充分反映候选人的技术技能水平;教学能力、经历;指导教师、学生参加国际、国家级技能竞赛活动的能力、经历;建设技能教学团队、参与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的能力;传授先进的产业文明、企业文化和优秀的传统技艺文化,促进文化传承的能力;促进技术技能交流与产学研合作的能力。视频时长应在10分钟左右,要求采用mpeg或MP4格式,清晰度应在480P以上,存储介质为优盘(优盘中不可有其他文件)。

四、政策待遇

1.“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全职“长白山技能名师”每人每年给予20万元人民币奖金。

2. 重点支持由“长白山学者”牵头的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入选“长白山学者计划”人选,在申报吉林省高级专家和组织承担科技创新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同时入选吉林省高级专家的不重复享受省高级专家相关待遇。

五、考核管理

1.高等学校与“长白山学者”及“长白山技能名师”签订的聘任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在岗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权属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高等学校负责对“长白山学者”和“长白山技能名师”履职情况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结果于下一年度3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3.于聘期内到岗工作时间不足、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停发奖金;对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法律的,解除其聘任合同,撤销“长白山学者”或“长白山技能名师”称号。 

4. “长白山学者”及“长白山技能名师”在聘期内不得担任高等学校领导职务或调离受聘岗位。对因特殊原因担任学校领导职务或调离受聘岗位的,停发其奖金。 

六、申报材料报送须知

1.报送时间:2016年3月15日(星期二)16: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 报送地点:表演校区A座办公楼一楼人事处103室

3. 工作联系人:王  健

4. 联系电话:0431-85618282

5. 电子邮箱:jlartrsc@163.com

 

   

    附件1: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推荐表

    附件2:长白山技能名师推荐表

     

 

人  事  处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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