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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关于201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

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者应采取“网上报名”(以下简称“网报”)形式在网上提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注册并按要求录入、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以下统称“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利用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录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网报录入申请信息时,无论是“必选项”,还是“可选项”,均不得空项。其中,“任教学科”一般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相一致,否则应事先与学院人事部门沟通;“档案号”的录入和填写方式由学院人事部门统一进行填写。

网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二种进入途径:一是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二是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

申请人网报时间: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

*注:申请人账号和密码在网上报名时由本人自行设置,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受申请。

二、提交申请材料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方式。申请人完成网报后,还应按照规定时间向学院人事处提交申请材料。

(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向学院人事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其中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同时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1.以师范教育类毕业提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师范教育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既不一致,又不相关,还应同时提交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一致或相关的毕业证书(必须是合格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7)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一张(申请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用曲别针别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面)。

2.以非师范教育类毕业提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一致或相关的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8)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一张(申请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用曲别针别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面)。

3.以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资格提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一致或相关的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6)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一张(申请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用曲别针别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面)。

4.以博士学位申请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该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既不一致,又不相关,还应同时提交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一致或相关的毕业证书(必须是合格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6)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一张(申请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用曲别针别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面)。

三、体格检查医院的指定

2013年经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批准,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大三院)为我院指定体检医院。

四、现场确认

1. 确认地点:学院人事处

2.确认时间:2013年10月20日-10月25日

3.联系人:孙 沫

4. 联系电话:85647725

注:申请人按照要求时间申报,并现场确认,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受申请。

吉林艺术学院

2013年10月8日

点击下载:

网上申报操作使用手册

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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