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建设科


职能:

1.业务工作计划与总结

2.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3.高层次人才引进(特聘教授、兼职教授等高层次人才的聘任)

4.公开招聘(制定用人计划、编制申请、组织考试)

5.编制岗位核定

6.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突出贡献专家、拔尖人才等各类高层次人才的推荐、申报工作

7.教师培养与培训(国内访问学者、国内进修、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等)

8.新进教师岗前培训

9.教师资格认定

10.研究生“三助”管理岗位审批

11.人事代理人员管理

12.临时聘用人员管理

13.人事管理信息化的建立、使用、维护、更新等工作

14.劳动合同管理

15.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

16.传达、组织等协调性工作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