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新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开展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4号)和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3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开展新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选拔条件

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进行报名,具体选拔条件详见《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附件一)。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个人自然情况及五年内所获业绩成果情况简介,电子版(word文件)。内容包括:个人自然情况,社会兼职,荣誉称号,重要奖项情况(仅限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情况(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获得专利情况,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2.《2023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电子版。表中红色部分由学院统一填写。

3.五年内的业绩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文件)。内容包括: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重要奖励证书(仅限国家级、省部级),基金资助情况,科研情况,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专利证书,竞赛成果,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与汇总表业绩一致。务必标清目录及页码,不得超过30页。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于2023年3月17日16: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箱:jlartrs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健

联系电话:13314396699

 

附件:

1.《新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

2.《2023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3月3日

上一条:吉林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吉林艺术学院第九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