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5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把关,按照资助的原则、条件对申报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贡献影响、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初审,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申报人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39088872@qq.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22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相关文件
人事处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