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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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提高我院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2]15号)、吉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吉林艺术学院国内访问学者实施办法》(吉艺发[2014]2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22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一)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政治素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育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包括人事代理编制教师),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5月5日以后出生);

2.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三年内未参加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二)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政治素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育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包括人事代理编制教师),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5月5日以后出生);

2.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年以上;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

5.符合接受“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高校或机构的条件要求,且导师同意接受;

6.三年内未参加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二、工作安排

(一)单位推荐

学院各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需要,将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确定推荐人选后,根据拟推荐类别(骨干访问学者和一般访问学者)组织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见附件1)或《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填写《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3)。并于5月15日15: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指定邮箱,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校审核,确定人选

人事处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学院领导进行综合评议,确定“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及“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选派人员。

三、有关要求

(一)选派人员须从武汉中心网站主页“访问学者导师信息”数据库(http://218.197.147.24/#/visitor)中查询接受学校、专业、导师(申请作为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骨干访学项目导师,导师名字后带“*”)。为保证录取率,选派人员应事先与接受访问学者学校的导师和访学管理部门联系(见附件5),得到对方同意后,再填报相关申报材料。

(二)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学院人才培养经费支持,具体详见《吉林艺术学院国内访问学者实施办法》(吉艺发[2014]23号)。接受访问学者学校收费标准请查看《高等学校接受中西部国内访问学者培养费标准和住宿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

(三)选派人选要确保填报材料真实。对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派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13314396699

电子邮箱:139088872@qq.com。(邮件标题格式:2022年访问学者项目+单位名称+姓名)


附件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2.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附件3.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4.2022年高等学校接受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培养费标准和住宿情况一览表

附件5.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

附件6.研修工作计划表、中期检查表、结业考核表





                                                     人  事  处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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