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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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21]12号)、吉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吉林艺术学院国内访问学者实施办法》(吉艺发[2014]2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一)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政治素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育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包括人事代理编制教师),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2.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三年内未参加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二)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政治素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育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包括人事代理编制教师),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2.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年以上;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

5.符合接受“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高校或机构的条件要求,且导师同意接收;

6.三年内未参加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二、工作安排

(一)单位推荐

学校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确定推荐人选后,组织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见附件1)或《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填写《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3)。5月20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校审核,确定人选

人事处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学校进行综合评议,确定选派“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及“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人选。

三、有关要求

(一)选派人选必须从“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发布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中选择导师(导师名字后带“*”)。为保证录取率,选派人选应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和访学管理部门联系,得到对方同意后,再填报相关申报材料。

(二)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学校人才培养经费支持,具体支持办法详见《吉林艺术学院国内访问学者实施办法》(吉艺发[2014]23号)。接受学校收费标准请查看《高等学校接受中西部国内访问学者培养费标准和住宿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

(三)选派人选要确保填报材料真实。对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派资格。

四、联系方式

学校人事处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0431-85618282,13314396699

电子邮箱:139088872@qq.com。邮件标题格式:访问学者项目+单位名称+人选姓名。

纸质版材料报送地点:表演校区A座103室(人事处)


附件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2:《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附件3:《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4:《高等学校接受中西部国内访问学者培养费标准和住宿情况一览表》

附件5:《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

附件6:《研修工作计划表》、《中期检查表》、《结业考核表》





                                             人  事  处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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