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落实吉林省《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的通知(吉发〔2021〕3号)(以下简称《人才政策2.0版》)和相关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我校首批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
(一)申报时间。申报受理时间:即日开始至4月26日。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申请评定的高层次人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能够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工作及创新创业相关工作;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有较强创新创业创造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符合规定的年龄条件。其中,A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B、C、D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以认定当年计算),E层次人才不超过50周岁,能力业绩特别突出或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人员类别
1.已认定升级人员。已经人才分类定级,并取得符合更高级别业绩申报条件的人才。
2.新申请人员。未参加过人才政策分类定级的人才。
二、申报评定
(一)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根据本人业绩成果条件和意愿填报以下材料:
(1)申请人填报《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类定级申请表》(见附件1)及《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类定级汇总表》(见附件4);
(2)申请人涉及本年度子女入学的填报《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见附件2);
(3)申请人涉及职称需求的填报《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人才政策2.0版)》(见附件3);
(4)申请人自然情况简介(见附件5模板);
(5)个人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6);
(6)佐证材料册,包括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人才类荣誉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其他业绩成果佐证复印件。要求:A4版面,胶装,统一封面(见附件7)。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健
联系方式:0431-85618282
附件:1.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类定级申请表
2.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
3.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人才政策2.0版)
4.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人才分类定级汇总表
5.申请人自然情况简介模板
6.个人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7.佐证材料册封面模板
吉林艺术学院人事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