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正文

关于推荐第六批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候选人人选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部门:

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简称“市级专家”)是市委、市政府授予在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的最高荣誉称号,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次。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第六批市级专家选拔工作,现将人选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校科研、教育岗位工作,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教职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省高级专家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人选推荐范围。

二、推荐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岗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0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对于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者,可不受年龄限制,按不超过推荐人数15%的比例进行推荐和选拔),过去五年内(2010年5月—2015年5月)获得下列成绩之一者,均可申报市级专家。

1.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市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其中的一项,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其中的任何两项,或市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三项,均为主要完成人(第一、第二名)。

2.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以通讯作者或第一、第二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被SCI等科学引文检索收录6篇以上,引用率较高),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并以第一作者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

3.在哲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学术造诣较高,学术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得到同行公认。在国家一级刊物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一级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论文(第一作者),并出版一部以上有重大影响的学术专著。

4.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被省、市采纳,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为我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国内、省内较高奖励的文学家、艺术家、记者、编辑、主持人、出版家、文物和博物馆学方面的专家,以及在教练执训中取得卓著成绩的教练员。

6.在科技或教育管理领域,创造性地提出和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对推动我市科技、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学者。

7.在其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和声誉的高层次人才。

三、推荐方式及名额

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填写《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附件2)及《第六批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业绩一览表》(附件3),报送学校人事处。

各部门(单位)按条件推荐不超过2人,学校按照推荐评选程序在全校范围评选3人进行推荐。

四、推荐评选程序

1.自愿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附件2)、《第六批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业绩一览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组织审核。学校人事处对申请人填报材料和业绩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人进行评议,排出先后顺序。

4.集体审定。学校党委根据专家评议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候选人。

5.公示。将拟推荐候选人的业绩和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送市委组织部。

五、报送材料

推荐第六批市级专家候选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人选自然情况报告(报告要表述清楚候选人的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电子版(Word文档),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电子版(Word文档,插入电子版jpg格式彩色免冠照片),纸质版(A4大小,一式两份)。

3.《第六批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业绩一览表》(由申报人按照申报类别填写,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整理汇总并按推荐顺序排序)。电子版(Excel文档),纸质版(A3大小,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4.推荐人选业绩证明材料(近五年内获得的业绩)。纸质版(A4大小,一式两份)。

(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2)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的奖励证书;

(3)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及版权页,论文检索与被引用材料目录等);

(4)其他佐证材料。

申报材料电子版需与纸质版一致,电子版可通过邮箱进行上报。

六、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15年6月4日至5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表演校区A座一楼103室学校人事处

联 系 人:王  健

联系电话:85618282

电子邮箱:jlartrsc@163.com
附件: 1.第六批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业绩一览表填写说明

        2.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

           3.第六批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业绩一览表

     

 

 

                             

                           2015529

 

上一条:吉林艺术学院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组织吉林省高校教师赴加拿大参加课程与教学法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