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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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校在职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5年12月2日开始,至2015年12月10日结束。  

二、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

三、考核的内容和等次

  (一)考核内容

  本年度考核要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及工作创新能力。

  勤,是指工作责任心、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根据行业、岗位特点,还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是指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等次

  本年度考核结果以岗位工作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存在不足,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年度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新聘用人员在试用(见习)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和定级的依据。

2.病、事假累计六个月以上及出国(境)探亲六个月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3.公派学习、进修的人员,由所在部门依据学习、进修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非学院派出,但经学院同意外出学习的工作人员,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不进行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4.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考核的人员,其所在部门可以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学院成立2015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马  尚

成 员:人事处、组织部、纪监审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二)各总支(支部)成立以总支(支部)书记等人负责的考核小组,被考核人以总支(支部)为单位进行个人总结或者述职,进行民主测评或评议,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层干部由组织部统一组织考核。

(三)考核小组根据民主测评或评议情况,结合被考核人平时工作表现,提出考核等次建议,上报人事处汇总。

(四)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考核优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的分管领导要与被考核人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提出改进要求和努力方向。

五、优秀等次名额核定

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总支、支部工作人员总数,按照一定比例划拨优秀等次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15%。同时,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优秀等次名额,不得混用。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职务、岗位、工资以及聘任、续聘、解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按照有关规定增加薪级工资;

  2.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3.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4.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奖金标准可参照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执行。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或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不增加薪级工资;

  2.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

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请各部门一定要严肃认真按要求做好此项工作,并于2015年12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

1.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黑色中性笔填写);

3.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和非见习期不定等次工作人员情况说明和现实表现材料。

联 系 人:王  健                 

联系电话:85618282

    材料报送地址:表演校区A座一楼103室

 

 

附件一:学校各部门人员类别及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人 事 处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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