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七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七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9]13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吉林省第七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原则

    (一)坚持分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选拔工作坚持分类推荐、分类评审、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重点体现分类评价、业内认可、群众公认和竟争择优,使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二)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选拔工作坚持突出品德和能力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重点考察人选的品德操守、创新性成果、实际贡献、发展潜力和社会反响等方面,确保人选的导向性和典型性。

    (三)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文件精神,相应调整入选人员的工资待遇并颁发省政府荣誉证书。其中,取得第一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称号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涨两级薪级工资;取得第二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称号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涨一级薪级工资。取得以前批次第一、二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称号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照此标准调整薪级工资。

    各批次第一、二层次在职的拔尖创新人才,调整级别工资或薪级工资待遇标准的时间,统一从第七批拔尖创新人才评审结果正式文件公布后的下月起执行。因获得其他荣誉称号已调涨级别工资或薪级工资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推荐选拔范围

    主要从业绩贡献突出且具有一定培养价值和发展潜力的在职人员中推荐选拔产生。已认定为专业技术岗位且符合推荐选拔条件的管理岗位人员也可申报。

    三、推荐选拔数额

    本次计划我校选拔推荐人选7名。其中,专业技术一层次人选1名,专业技术二层次人选1名,专业技术三层次人选2名,博士后三层次人选1名,留学回国三层次人选1名,返乡创业、成果转化、脱贫攻坚等三层次人选1名。

    四、推荐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创新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第一层次人选年龄应在59周岁以下(196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人选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人选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在各自领域能够发挥学术技术带头和领军或青年骨干作用,主要以近五年(2014年8月至今)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或突出业绩为主,兼顾长期重大业绩或贡献。

    4.已入选第五批或第六批拔尖人才的人员,继续申报上一层次的,其业绩成果应为评定现层次拔尖人才后取得的。

    (二)业绩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相应业绩条件:

    1.第一层次推荐人选条件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主要指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国家重点学科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省高级专家中的资深专家、省拔尖创新人才第二层次人才。

    2.第二层次推荐人选条件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主要指“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承担省(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省高级专家、省拔尖创新人才第三层次人才。

    3.第三层次推荐人选条件

    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优秀留学回国人才,主要指在各自领域能够发挥学术技术带头和领军或青年骨干作用的人才。

    优秀“三创”人才,主要指优秀经营管理人才、优秀返乡创业人才以及在科技成果省内转化、一线脱贫攻坚等其他创新创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才。

    原则上,申报人员按照从第三层次、第二层次、第一层次的顺序逐层申报。特别优秀的且符合第一、二层次业绩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层次。

    五、推荐选拔程序

    本次推荐选拔工作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单位综合评议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自愿申报。申报人请到jlzj.neepu.edu.cn进行填报,并生成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组织审核。学校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产业处对申报人业绩成果进行审核确认。

    (三)专家评审。学校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四)结果公示。对拟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个人简介。个人简介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现任职务以及个人业绩成果情况等,并注明联系电话、微信号、电子邮箱。

    2.申报表格。申报人员填报申报软件,并生成《吉林省第七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人选申报表》。

    3.申报材料册。材料册(须标注目录)不得超过30页,每页均须添加页码。申报材料册主要包括申报人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复印件,近五年有代表性的成果、论文和著作复印件(成果、论文的复印件,著作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须标出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被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并注明出处),重要奖项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9月1日至9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地点:表演校区A座一楼人事处103室。

    3.报送材料:个人简介(纸质版+电子版)、《吉林省第七批拔尖创新人才推荐人选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册暂不报送。

    3.联系人:王健

    4.联系电话:85618282

 

吉林艺术学院人事处

                            2019年9月1日

 

  • 附件【聘任文件样本.pdf】已下载
  • 附件【公示样本.pdf】已下载

上一条: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9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1号)

关闭